没毕业学历证明找谁开难学吗?
还记得那个曾经引发集体吐槽的
证明“没毕业学历证明找谁开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吗?
证明你妈是你妈
这句话不仅读起来很像爆粗口
证明起来更费劲儿!
那估计没个遗传学的资深学历
都不敢轻易给你开这个证明!
除没毕业学历证明找谁开了证明“我妈是我妈”
各种各样“无法自证清白”的证明
让人们四处跑腿、无语凝噎
... ...
找工作要开『品行端正证明』
卖房需要『单身证明』
创业要开『“不扰民”证明』
自愿引产也要『社区同意证明』
数不胜数的奇葩证明
前方大型迷惑现场
涨姿势了吧!
看了下面这个通知
脾气也会长不少!
以往要是需要这些证明
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可能是
去社区、派出所等基层职能部门开具
不过以后
“社区万能章”将不再随意使用
以下证明今后社区不再出具
近日没毕业学历证明找谁开,六部门发布通知没毕业学历证明找谁开,明确《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明确户籍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申请证明、居民养犬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等证明,社区不用开了!
社区不再开具
无犯罪记录等20项证明
那么
问题来了...
以后需要这些证明
找谁开呢?
根据文件精神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在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索要的烦扰居民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的同时,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
为做好衔接工作
文件也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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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提供为民服务的事项和办事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对自行设定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或者可以出具证明、不应出具证明以及应当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事项,都要做好政策措施衔接,列明办事指南,避免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防止出现工作断链,最大程度确保居民群众办事创业方便。
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公开曝光和强制纠正机制。
今后,凡是各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再次出现擅自要求居民群众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居民群众办事创业困难的情形,要予以通报或在媒体平台公开曝光,要求开具证明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
除此之外
人社部之前已取消了
42项证明材料
建议大家快速浏览
以备不时之需
给自己找个理直气壮拒绝的依据!
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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