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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担当敢作为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为推进株洲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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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近年来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全市基层检察院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准务实的举措、真抓实干的劲头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为株洲的平安建设贡献了法治保障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同时也彰显了检察担当。

不忘初心履使命 司法公正显担当

今年来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渌口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履职担当,为渌口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聚焦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渌口区检察院深入推进平安渌口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和决定逮捕99人,提起公诉143人。严惩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积极参与“断卡”行动,守护好百姓的“钱袋子”。

渌口区检察院重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以检察作为护航绿色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严惩经济领域犯罪,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认真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年”工作部署,院领导带头走访重点企业,帮助解决制约发展的难题。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

同时,渌口区检察院还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贯彻落实“第一校长”“法治副校长”等制度,构筑良性互动的检校关系。联合区教育局、区妇联等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等普法教育宣传,促成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合力。

●维护公平正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

渌口区检察院着力优化刑事检察。共监督侦查机关刑事立案2件、撤案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0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罪5人。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100%,居全市第一。

开展社区矫正脱漏管专项清理检察行动,督促整改6条问题线索。着力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3件,审结33件,结案率达100%。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执行难问题,开展以“违规终结本次执行”为重点的专项监督行动,立案审查18条,提出检察建议18件,法院采纳18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件。

积极参与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共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其中办理的“唐亮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非法捕捞水产品近4000斤价值15万余元,是全市目前破获的最大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等外”外领域监督,聚焦公共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农产品安全领域立案5件。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渌口区检察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多形式抓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共选树2名干警为先进典型人物。

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对2018年以来区各政法单位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摸排核查,发现问题线索61条,发出的法律文书均得到回复,取得较好监督效果,为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出了积极贡献。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检答网”“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加强日常学习,组织参加各类教育培训69场1600余人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2名干警分别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公益诉讼业务竞赛中获得“能手”称号。15个集体和13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落实防止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的“三个规定”,做到全员填报,防控廉政风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检务活动5次17人,发送检务信息逾千条。坚持检务公开,共依法公开法律文书127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61条,发布重大案件信息82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砥砺前行勇担当策马扬鞭再奋蹄

今年以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以“建一流检察队伍,创一流检察业绩”为双轮驱动,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芦淞检察工作干在实处、争创一流,为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深入推进“温暖企业”行动,护航民企发展。芦淞区检察院开展民营企业走访服务活动,深入到湖南航翔燃轮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深入开展“温暖企业检察行动”,落实平等保护机制,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对涉企人员不起诉5件5人,有效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依法惩治犯罪,着力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批准逮捕231人,提起公诉214人;依法惩治网络赌博、电信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违法犯罪,共批准逮捕85人,提起公诉146人,助力净化网络空间和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积极调处各类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信访接待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涉法涉诉矛盾,今年以来我院共回复群众来信18件,积极落实“一站式”服务,以12309服务平台为载体共办理各类案件38件,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积极开展刑事和解,促进当事人和解30人。

●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稳步推进刑事检察监督。芦淞区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4人,追捕3人,追诉3人,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8件次;持续推动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80件502人。

不断强化民行检察监督。主动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探索建立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04件,支持起诉案件39件,其中农民工欠薪案件6件,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

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以生态环境与食药品安全为重点,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50件。联合相关行政单位,扎实开展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大型商场超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各大药店、芦淞市场群电梯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共督促整治问题9个,切实守好群众的“菜篮子”“药箱子”。

●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做好检察为民服务

芦淞区检察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今年以来,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理论学习,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抓好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提升业务素养,推动检察队伍革命化、专业化发展。

在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注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际效能,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

积极开展“警民同心、网络走亲”实践活动,覆盖辖区内8个社区(村)共42个网格,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排解矛盾;开展性侵害未成年女性权益保护、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察监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开展以“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为主题的“3·15”法治宣传活动、“4·15”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的关爱未成年人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为辖区内38所学校普及未成人保护法律知识,努力加强法治社会、法治校园创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今年以来开展了3起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7000元,切实传递检察温度,获得当事人送锦旗致谢。切实把学党史、悟思想的成效转化为办实事、开新局的动力。

立足检察职能 为民办好实事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攸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路方法,细化责任措施,延伸检察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实际生活中与检察职能密切相关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公开听证,彰显法律温情

2021年3月,何某甲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办案过程中,案件承办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调查,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何某甲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其家庭的特殊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何某甲采取不批准逮捕措施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因此,攸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邀请了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法律援助辩护律师、人民监督员、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所在村的村民代表、组民代表参与会议,拟对犯罪嫌疑人何某甲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公开听证会是检察院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不仅展示了法律的“刚正”,也凸显了法律的“柔情”,使得司法公正“看得到、听得见”。

今年以来,攸县检察院共举办了7场公开听证会。目前,攸县人民检察院正在积极探索建立类案公开听证制度,将公开听证的数量和质量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引导检察官积极主动开展听证,推动公开听证工作不断深入,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

●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

2020年8月,王某某、陈某某二人为获取经济利益,共同在攸县网岭镇滥伐林木,案发后经攸县公安局侦查移送攸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办案过程中,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一方面对被滥伐林木地类属性、保护等级等证据资料进行收集固定,另一方面对案发地自然环境进行实地考察。因所滥伐林木属于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为确保补植复绿的处罚得到具体执行,有效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该院积极与县林业局沟通衔接,提出建立“替代性”生态修复新模式,由当事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由专业人士代为恢复,进行专业化“补植复绿”,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以保证补植复绿的质量。这一建议被攸县法院采纳,当庭宣判被告王某某、陈某某承担补植复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535元。

攸县检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注重凝聚公益诉讼合力,聚焦社会难点、痛点,身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攸县检察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5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7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件,等外领域7件,发出检察建议30件,起诉3件,收到检察建议回复30件,终结审查7件;共补植复绿100余亩,复垦耕地20.7亩。

●司法为民,保护特殊群体

去年8月,被告人郭某某因修车纠纷持铁球棒将罗某脑部打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伤后,罗某被送至人民医院抢救,经开颅手术后一直昏迷未醒。因罗某急需救治,每天所需费用较大,后续费用无法估计,被告人仅支付了3.7万元,且罗某一家系精准扶贫户,无力再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故罗某的妻子陈某向攸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2月5日,攸县检察院的干警来到攸县人民医院的病房,给陈某送去了慰问金5万元,陈某握住检察干警的手,激动地留下了眼泪。

攸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并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使救助对象真正感受到来自检察机关的关心与帮助,将党和检察机关的关怀送到群众心中,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彰显了检察温度,传递了检察温情。

今年以来,攸县检察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该院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工作,通过支持起诉介入民事案件,帮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支持起诉9件,追回劳动报酬28000元。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2000余名学生受益。

下一步,攸县检察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舌尖上”的安全保护,优化生态环境、营商环境与司法环境,突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

以更优检察履职书写优化营商环境的“检察答卷”

法治,是城市经济繁荣稳定的基石,是培育营商环境的重要土壤,也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从未停止前进的脚步。该院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创新司法服务举措,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足法治动力,努力书写优化营商环境的“检察答卷”。

●以司法办案为中心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天元区承载着“打造中国动力谷”“以创新驱动发展,以科技引领转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辖区内有大大小小各类企业。天元区检察院主动适应辖区营商环境要求,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伤人后我十分后悔,感谢检察官的调解和教育,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为社会发展贡献绵薄之力。”在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一时冲动致人受伤的廖某某真诚忏悔。

考虑到廖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为有效保障企涉案企业的正常经营,秉承着依法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该院召开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依法对廖某某不起诉。

2021年以来,天元区检察院受理审查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涉企案件37件,已对9件涉企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对8家企业作出不起诉处理,对因生产经营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重要生产经营人员,依法不批捕17人,不起诉8人,努力让民营企业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以强化监督为重点

更大力度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坚持“打”“护”相结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妥善维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是天元区检察院办理涉企案件的理念和担当。

天元区检察院成立了由副检察长、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组成的监督组,开展涉企案件“挂案”清理专项行动,要求侦查机关梳理出立案2年以上未结案件清单和应立而不立案清单,并将核查的相关数据及时反馈给侦查机关,跟进监督其及时立案侦查。

与此同时,天元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立足职能,办理涉企执行监督案件和涉企行政监督案件8件,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第三检察部积极与辖区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对辖区27名涉企矫正对象如确需离开居住地进行经营活动而请假外出的,依法为其提供帮助。

●以“三大活动”为抓手

当好走企连心“店小二”

“通过观摩这次检察听证会,我不但感受到检察工作的力度,更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企业不可越雷池半步。”一名企业负责人在观摩检察听证会后如此感慨道。

为助推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该院结合“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和温暖企业“四联”行动等“三大活动”,通过企业家座谈会、上门走访、“送法进企业”、观摩听证会等系列普法活动,面对面倾听企业心声,“零距离”帮助解决企业难题,当好走企连心的“店小二”。2021年以来,该院到企业开展走访调研100余次,面对面提供法律帮助30余次,邀请企业家代表列席公开听证9次,17名检察干警分别挂点重点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建立微信联系,做到“一对一”为重点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随时解答企业法律咨询,定期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提供风险预警。结合办案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3份,为企业筑牢风险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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