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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2020年高校学生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市(县、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弥勒本科学历教育机构哪个好,贷款办理点下沉到乡(镇)的、在户籍所在乡(镇)办理点办理。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弥勒本科学历教育机构哪个好,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银监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贷[2009]9号)文件精神,结合弥勒本科学历教育机构哪个好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项告知如下:

一、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金额必须为100元的整倍数。贷款主要用于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等。

二、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6年,最长不超过22年。实际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

三、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四、政策优势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六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握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廷长。

五、申请条件

(一)借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属弥勒市户籍。

5.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不做年龄限制);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属弥勒市户籍。

3.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其他: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六、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首次贷款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符合申请条件,有贷款需求的学生请登录网址“http://教育 .csls.cdb.专升本 .自考材料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2.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签字。

3.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各自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纸张为A4纸。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张为A4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纸张为A4纸。

(4)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5)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每年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2.在前往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3. 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3)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办理点。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七、还贷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当年就需要进行还款;当借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发生退学、开除、死亡、失踪等情况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当年就需要进行还款。通过支付宝还款的,应确保每年12月20日前支付宝账户资金大于当年应还贷的金额,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一)正常还款。

1.还款额度查询: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重置。

2.还款时间及方式: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一是登录支付宝教育 .alipay.专升本 ,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二是登录支付宝手机APP,在“便民生活”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在线还款”中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三是前往就近的县(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含乡镇办理点)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二)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含乡镇办理点)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通过:一是登录支付宝教育 .alipay.专升本 ,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二是登录支付宝手机APP,在“便民生活”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在线还款”中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三是前往就近的县(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含乡镇办理点)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3.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三)逾期还款。

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弥勒本科学历教育机构哪个好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3.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含乡镇办理点)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含乡镇办理点)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八、申请免赔

依据《云南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云教贷[2017]5号)文件。借款学生发生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等影响偿债能力的,借款学生家庭应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死亡、失踪:公安机关开具的死亡、失踪证明;(二)丧失劳动能力:申请人需要提供市以上(含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中一级至四级标准出具的对借款学生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三)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需要提供市以上(含市)人民法院宣告借款学生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书;}提供送交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进行办理免赔事项。

九、代偿贷款

(一)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规定。

1.依据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文件,自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市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达到3年(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依据《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云财教[2017]180号文件。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到保山市:腾冲市、龙陵市;红河州:绿春市、金平市、河口市;文山州:麻栗坡市、马关市、富宁市;普洱市:澜沧市、西盟市、孟连市、江城市;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市、勐腊市;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盈江市、陇川市;怒江州:福贡市、泸水市、贡山市;临沧州:耿马市、镇康市、沧源市;藏区:香格里拉市、德钦市、维西市等辖区内乡镇以下(含乡镇)的中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含大学生村官)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一次性代偿。

3.请您结合自身情况,在毕业当年明确就业意向后及时与所在高校取得联系,按照文件要求向高校提供有关材料,便于获得国家给予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

(二)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规定。

1.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印发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决定自2009年起,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中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除外),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请按照文件规定填写有关材料并及时向高校提供,以便获得国家给予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

十、贷款办理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年开始前,向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弥勒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乡镇办理点提出贷款申请。乡镇办理点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国开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一)申请受理阶段。

按照《云南省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受理工作防疫工作方案》要求,现场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长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提前7天申请“云南省健康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接受体温测量、保持间距等疫情防控措施。

1.首贷学生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弥勒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乡镇办理点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受理证明须盖有公章方为有效。

2.续贷学生携带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弥勒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乡镇办理点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受理证明须盖有公章方为有效。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省外学校就读学生建议由本地居住的共同借款人代为办理今年的续贷手续。

3.乡镇中心学校——弥勒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乡镇办理点收到借款申请材料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与申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开具《贷款受理证明》交申请借款学生。合同一式二份,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执一份,各份文本的效力相同。借款合同由经办银行统一印制,待经办银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4.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注: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可以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均可以通过支付宝还款。

(二)回执录入阶段。

学生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到(https://教育 .gbms.cdb.专升本 .自考材料)——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系统接收回执并及时在系统中填写回执接收日期,确认回执。高校未按时进行回执录入的视为学生自动放弃贷款。

(三)贷款审批阶段。

10月15日前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贷款申请汇总表提交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收到贷款申请材料后,对贷款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汇总后送交省资助办公室,由其逐级下发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审批结果确认申贷学生及金额,并进行备案。

(四)贷款发放阶段。

每年11月中下旬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完成贷款审批及发放,发放时由其委托支付宝公司将学生获得的贷款发放至学生个人的支付宝账户上,再从学生个人的支付宝账户上将其欠缴学费及住宿费划转到学生就读的高校账户上,余额则留存在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上。

十一、贷款受理机构及地点

(一)弥阳镇办理点 弥阳镇中心学校 弥阳镇古城社区中山路消防队背后中心学校办公楼2楼

(二)新哨镇办理点 新哨镇中心学校 办公楼2楼会计室(镇政府办公楼后面)

(三)竹园镇办理点 竹园镇中心学校 二楼财务室(竹园镇北正街)

(四)朋普镇办理点 朋普镇中心学校 朋普街小团坡(原朋普中学内)

(五)虹溪镇办理点 虹溪镇中心学校 虹溪镇北门街68号(虹溪小学低段综合楼4楼)

(六)巡检司镇办理点 巡检司镇中心学校 巡检司镇巡检司中学里面

(七)西一镇办理点 西一镇中心学校 西一镇油榨村民委员会油榨地村(烟站旁)

(八)西二镇办理点 西二镇中心学校 西二镇西龙村委会西龙街55号(西二派出所对面)

(九)西三镇办理点 西三镇中心学校 西三镇马龙社区花口龙潭街(信用社对面)

(十)东山镇办理点 东山镇中心学校 东山镇东山街(东山信用社往下10米)

(十一)江边乡办理点 江边乡中心学校 江边乡江边街云发五金店旁

(十二)五山乡办理点 五山乡中心学校 五山乡四家村委会四家村

十二、贷款受理时间

2020年8月10日至9月15日(星期六、星期日不受理)。除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或逾期的自行联系乡镇办理点老师解决,正常情况下提前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十三、咨询联系方式

(一)弥阳镇办理点 联系人:左老师 联系电: 08736125244

(二)新哨镇办理点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769461704

(三)竹园镇办理点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08736181983

(四)朋普镇办理点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769460026

(五)虹溪镇办理点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87393485

(六)巡检司镇办理点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36311053

(七)西一镇办理点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8736191021

(八)西二镇办理点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087366639

(九)西三镇办理点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36264024

(十)东山镇办理点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25016209

(十一)江边乡办理点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649637123

(十二)五山乡办理点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8469707973

(十三)弥勒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8736123373

十四、其他说明

(一)离校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网址“http://教育 .csls.cdb.专升本 .自考材料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二)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当您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

2.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帮助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三)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后续合同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请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续贷时,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申请表》原件前往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四)如何更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变更。

(五)如何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教育 .csls.cdb.专升本 .自考材料 或者在搜索引擎中搜索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1.访问时,网页提示“安全证书”错误怎么办?点击“继续浏览此网址”即可(IE浏览器版本不同提示会稍有区别)。

2.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学生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

(六)密码找回小技巧。

有3个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密码请牢记,分别是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支付宝登录密码和支付宝支付密码。从安全角度考虑,建议分别使用不同的密码以确保信息安全。

1.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密码怎么办?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页面右下角的“忘了密码,您可以通过密码提示问题重设密码”超链接,选择“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录入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系统预留的QQ号和一份合同号,输入新密码并确认;或者选择“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输入正确的提示问题答案后,输入新密码并确认。方式二 :致电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经办人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重置密码。方式三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热线电话 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2.忘记支付宝密码怎么办?如果没有修改过支付宝登录密码,在打印好的《受理证明》的下方可以找到初始密码。如果使用初始密码登录支付宝不成功,说明修改过初始密码,可以使用支付宝提供的“安全保护问题”、“证件号码+电子邮箱”等方式尝试找回密码。如果支付宝网站上提供的几种找回方式都无效,请同学们联系支付宝助学贷款专线客服进行密码重置(此种方式不能实时重置,需要学生上传证件审核后重置)。支付宝咨询电话:95188。

(七)风险提示。

未能按时偿还本息,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将会在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内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国家开发银行将采取法律程序追究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将影响学生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弥勒本科学历教育机构哪个好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2日

来源/弥勒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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