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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教师提升学历好吗?

2020-2021学年度

河源市高新区奖教奖学申报指南如下

一起来了解

根据河高管委发〔2020〕54号《河源市高新区奖教奖学工作方案》河源市教师提升学历,现开展2020-2021学年度河源高新区奖教奖学申报工作河源市教师提升学历,相关事宜如下:河源市教师提升学历1奖励对象

河源市高新区园区内实验学校、大塘小学、高埔小学、泥金小学、南开学校及教职员工(含服务一年以上临聘教师)、2020届和2021届初三优秀毕业生。

2奖励原则

科学合理、公正公开、激励有效。

03奖励项目(就高不就低)及所需申报材料

学校和教师获奖的相关文件和证书时间节点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01

引进人才奖(A类)

1.园区内各学校教职员工具备以下教育背景的,给予相应奖励: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奖励10000元;

(2)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贸外语大学(仅限英语教师),每年奖励10000元;

(3)其他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生,每年奖励2000元。

申请该类人才引进奖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2021学年度河源市高新区奖教奖学资金申请表》;

(2)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共十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银行卡开户行及账号;

(6)聘请教师须提供聘用合同。

2.园区内各学校教职员工取得以下荣誉的,给予相应奖励:

南粤优秀教师、正高级职称教师每年奖励50000元;省级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班主任、省级优秀教师每年奖励10000元。

申请该类人才引进奖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2021学年度河源市高新区奖教奖学资金申请表》;

(2)获奖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共十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银行卡开户行及账号;

(6)聘请教师须提供聘用合同。

3.园区内各学校引进教职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奖励校长20000元,以此类推,上不封顶(就高不就低)

(1)每年新增1名正高级职称教师;

(2)每年新增2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每年新增3名符合三.(一).1.(2)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

申请该类人才引进奖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2021学年度河源市高新区奖教奖学资金申请表》;

(2)新增教师的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共十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新增教师的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银行卡开户行及账号;

(6)聘请教师须提供聘用合同。

4.租房补贴奖

园区内各学校教职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享受相应租房补贴(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1)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自政策发布之日起与学校新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2年内每月给予500元的租房补贴(如临聘教师5年内通过公开招考转为编内教师并调离学校,则发放的补贴不用退还)。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副高级职称的教师3年内每月给予1500元的租房补贴。

(3)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教师3年内每月给予3000元的租房补贴。

以上补贴不能与高新区其他政策的同类补贴重复享受。

申请该类人才引进奖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2021学年度河源市高新区奖教奖学资金申请表》;

(2)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共十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银行卡开户行及账号;

(6)聘请教师须提供聘用合同。

5.人才梯队培养奖

为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对区内学校教职员工施行再教育计划,提升教职员工学历,对在职期间获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0元、5000元学费补贴;对在职期间获得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0元、5000元补贴。

以上补贴不能与高新区其他政策的同类补贴重复享受。

申请该类人才引进奖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2021学年度河源市高新区奖教奖学资金申请表》;

(2)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共十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银行卡开户行及账号;

(6)聘请教师须提供聘用合同。

#02

留住人才奖(B类)

1.班主任奖

担任初中(高中)班主任的教师每年奖励4800元,担任小学班主任教师每年奖励3600元。

申请该类留住人才奖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2021学年度河源市高新区奖教奖学资金申请表》;

(2)由学校出具班主任工作证明、班主任工作安排分工表加盖学校公章;

(3)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共十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银行卡开户行及账号;

(6)聘请教师须提供聘用合同。

2.评优评先奖(一次性)

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奖励:市级5000元、区级3000元、校级2000元(按班主任人数的15%评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被评为优秀教师奖励:市级5000元、区级3000元;

被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市级5000元、区级3000元。

以教育主管部门评定为准。

申请该类留住人才奖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2021学年度河源市高新区奖教奖学资金申请表》;

(2)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共十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3)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银行卡开户行及账号;

(6)聘请教师须提供聘用合同。

#03

激励人才奖(C类)

1.教学管理奖

在源城区级以上教学质量监测中获得等次的,给予学校行政领导奖励:

(1)小学在源城区级教学质量监测中获得公立学校等次;

(2)初中在源城区级教学质量监测中获得公立学校等次;

(3)初中获得市级“教学质量优胜奖”;

(4)初三毕业生学生考上河源中学、河源高级中学的学生人数比上一年增加一个百分点以上。

备注:“教师质量优胜奖”以市教育局为准。

申请该类激励人才奖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2021学年度河源市高新区奖教奖学资金申请表》;

(2)荣誉牌匾照片或相关的佐证材料证明。

2.教学奖

在源城区级以上教学质量监测中获得等次或毕业生成绩提升的,给予学校集体奖励:

(1)小学在源城区级教学质量监测中获得公立学校等次;

(2)初中在区级教学质量监测中获得公立学校等次;

(3)初中获得市级“教学质量优胜奖”;

(4)初三毕业生学生考上河源中学、河源高级中学的学生人数比上一年增加一个百分点以上。

备注:

1.“教师质量优胜奖”以市教育局为准;

2.初中教学质量监测同时获得区级、市级奖励时,就高不就低进行奖励。

申请该类激励人才奖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2021学年度河源市高新区奖教奖学资金申请表》;

(2)荣誉牌匾照片或相关的佐证材料证明。

3. 教学进步奖

在小学源城区级教学质量监测中获得等次且比上一年有进步的。

申请该类激励人才奖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2021学年度河源市高新区奖教奖学资金申请表》;

(2)荣誉牌匾照片证明或相关的佐证材料证明。

4.竞赛奖

教师参加课堂大赛获得名次的给予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

省级: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市级: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区级: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800元。

以教育主管部门评定为准。

申请该类激励人才奖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2021学年度河源市高新区奖教奖学资金申请表》;

(2)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共十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3)教师课堂大赛活动方案;

(4)教师课堂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银行卡开户行及账号;

(7)聘请教师须提供聘用合同。

5.初中优秀毕业生奖

初三毕业班学生考取河源中学奖励该生10000元,考取河源高级中学奖励该生5000元。

申请该类激励人才奖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2021学年度河源市高新区奖教奖学资金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3)河源中学或河源高级中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则须提供原学校的考取重点高中的证明及河源中学或河源高级中学的在读证明);

(4)学生家长银行卡开户行及账号。

6. 购房奖励

对园区内各学校教职员工首次在高新区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大专学历及以下、本科(或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博士(或正高级职称)分别给予10000元、20000元、30000元、50000元奖励。

以上补贴不能与高新区其他政策的同类补贴重复享受。

申请该类激励人才奖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2021学年度河源市高新区奖教奖学资金申请表》;

(2)提供相应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共十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申请人购房合同文件;

(5)申请人购房付款凭证;

(6)河源市房管局出具的不动产查阅答复书;

(7)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8)申请人银行卡开户行及账号;

(9)聘请教师须提供聘用合同。

备注:

1.二手房不在补贴范围内;

2.若房产证持有人不在高新区工作,而夫妻另一方在高新区工作,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04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个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如有必要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三)所有申报单位及个人需要提供与申请表填写的银行账号相对应的银行卡复印件;

(四)同一单位、个人不得就已获高新区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重复、多头申请资助。经核实属重复、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五)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由各学校汇总,并于2021年8月10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9楼946。

联系人:何运妹

联系电话:0762-3602399

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

此申报指南解释权归高新区管委会所有

END

河源市教师提升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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