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自考材料

入职公司填写假学历怎么样?

入职公司填写假学历

案例1

2009年4月27日入职公司填写假学历,訾某入职华冠公司工作,入职时填写的毕业学校为东阿县职业技术学校、学历为中专。

后华冠公司向东阿县教育局查明,该县境内没有冠名为“东阿县职业技术学校”名称的学校。

2016年5月24日,华冠公司以訾某伪造学历、填写虚假资料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华冠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提供虚假身份证件、学历证件、健康证、离职证明等,欺骗公司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华冠公司提供了2009年訾某入职时新人训练计划表及新人考核试卷,其中訾某在公司管理规章一栏受训人签名处签名,訾某试卷中也对规章制度部分内容有所涉及。

2016年6月,訾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华冠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2500元。

劳动仲裁委2016年8月25日作出裁决,驳回訾某的仲裁请求。

訾某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入职公司填写假学历:华冠公司提供的证据能证明訾某在入职时提供了虚假的毕业证书,填写了虚假的学历。华冠公司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载明员工提供虚假学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訾某已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内容,故华冠公司以訾某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无需支付訾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訾某不服,上诉请求:依法改判华冠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华冠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件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訾某已对《员工手册》进行了学习和签收确认,訾某对华冠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理应明知,訾某在入职时提供虚假的学历证书,其行为已构成欺诈,违反了法律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华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据,不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案号:(2017)苏05民终100号

案例2

2009年7月1日,吕某入职中建公司,从事安全员岗位工作。

2018年10月22日,中建公司发现吕某上报的专科学历无法从学信网上验证,认定吕某涉及学历造假不良行为,向吕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2018年12月19日,吕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中建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中建公司不服,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确认中建公司与吕某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2.判决中建公司与吕某解除劳动关系。

一审法院:中建公司以吕某存在学历造假对公司形成欺诈,使该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为由,提出其两项诉讼请求。但中建公司于庭审中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招聘吕某入职时对其学历提出了相应要求,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吕某对中建公司进行欺诈,中建公司应当承担因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判决驳回中建公司的诉讼请求。

中建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中建公司主张吕某明知公司招聘条件为专科以上学历,隐瞒学历造假事实,以欺诈手段与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公司与吕某解除劳动合同,有理有据、程序合法。但中建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吕某入职时明知公司所称的学历要求,同时,吕某自2009年7月入职,至2018年10月中建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已经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多年,中建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因吕某的学历影响了双方劳动合同的履行,故一审法院判决中建公司与吕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案号:(2019)京02民终14332号

法律分析:

通过比较案例1与案例2,劳动者均向用人单位提供了虚假学历,用人单位均以劳动者伪造学历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最终法院作出了截然不同的结果,值得引起重视和研究。

两个案例的最大不同点在于,案例1在规章制度里明确将提供假学历作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主张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之规定。案例2用人单位主张确认劳动合同无效,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之规定,两者请求权基础是不同的。

案例1中,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了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即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制度,用人单位仅需证明劳动者存在提供虚假学历的事实,并自知道劳动者伪造学历事实时及时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即可,而无须考虑劳动者实际履行劳动合同时间的长短,是否胜任工作岗位。

案例2中,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为欺诈行为,用人单位基于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因而确认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效。这里需要根据欺诈的程度、录用条件是否明示以及影响后果等作为综合判断劳动合同是否无效的因素。只有当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成为用人单位作出录用决定的重大考量因素时,劳动者的行为才构成欺诈行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才属于无效。司法实践中,裁判机构通常会要求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核查劳动者学历真实性,在招聘时明确学历要求,或者证明劳动者的学历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否则,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将得不到支持。

为降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这里给用人单位提供以下几点建议:

1、在招聘员工时,在招聘公告、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等文件上明确员工的学历要求,通过员工签字确认方式,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使工作岗位关于学历的要求固定下来。

2、将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作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写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避免欠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3、在试用期对劳动者背景进行调查,及时发现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事实,进而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合同,再次让劳动者明确以往提供给用人单位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

本文由发布,不代表自考学历提升报名_自学考试信息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www.123kaoshi.com/zikaochangyong/128231.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weixin88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