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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学历认证怎么样?

河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河北自考学历认证河北自考学历认证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河北自考学历认证我省对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均需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操作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考生注册须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

(六)考试期间,考生严禁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进入考场或考生携带上述工具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均将按违纪处理。河北自考学历认证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录像回放进行复查,发现违纪作弊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七)考生应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作弊行为将录入考生违规数据库,接受社会有关方面查询,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或学校。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八)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教育 .hebeea.edu.自考材料/)、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及时掌握考点所在地新的疫情变化、防控规定和本次考试的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相关要求参加考试。不符合防疫要求不能入场参加考试。考前健康管理见第八项。

(九)参加教师资格笔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身体情况、年龄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考生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具体面试及资格认定问题请见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http://jszg.hee.gov.自考材料/)相关说明。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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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考区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通知来了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3号)的安排,经医师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办公室研究决定,2022年河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继续采取线上审核模式,现将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2022年1月12日至25日24时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教育 .nmec.org.自考材料)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真实有效,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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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2021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且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仍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可参加2022年医学综合考试。

(二)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小二寸白底证件照时,应按照系统提示内容下载并运行“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网报系统只接受经该工具检测通过且保存后的照片进行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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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考生

(一)材料上传

报名材料上传端口与网上报名系统同时开通。请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操作指南步骤,登录国家医学考试(河北)考生服务系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在确认无误提交后,报名材料将锁定不可更换。未提交前考生可自行调整,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需在系统内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二)线上审核

考点将于2022年2月14日—2月27日进行线上审核,审核人员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等法律法规开展资格审核。请考生及时查看个人审核状态,审核意见将以短信的方式推送或关注系统内消息通知(见附件图11)。如果报名信息有问题,请考生及时联系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信息修改;如果上传材料有问题,请考生按要求重新上传材料;如果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均无问题,考点审核通过后,考区将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作出“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取消自下一年度起两年内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各考点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石家庄:0311-67502380

邯 郸:0310-3965290

保 定:0312-5977583

唐 山:0315-5262980

邢 台:0319-5215886

衡 水:0318-5238369

沧 州:0317-2172606

廊 坊:0316-2206365

张家口:0313-2060139

秦皇岛:0335-3611764

承 德:0314-2153123

省 直:0311-85989802

三、审核所提交的材料

地方考生请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照片,图片内容清晰可辨。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现场提交并审核相关材料。

(一)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0年8月18日(含)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7年8月18日(含)前注册,方可报考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期间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需上传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二)依据《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要求,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合格后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

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专业、注册年限等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试用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个人诊所的不符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

(三)除军队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医院、各级疾控中心外,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上传。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单位红头文件证明。

(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仅考试当年有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考核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如执业地点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具证明,每个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签名章,缺一不可)。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上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考核证明》即可。

2021年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填写)。

(五)申请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签订协议,经公示后方能参加加试。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是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考生须上传《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及公示证明。2021年毕业的应届生不能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六)毕业证丢失无法上传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或“学历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四、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

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须先网上报名成功之后,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无需上传材料。具体事宜如下:

1.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2月16日-18日。

2.审核地点: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7楼会议室(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省血液中心院内)

3.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在报名时,只能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申报,在网报系统“本人身份”一栏中选择具体的“军人”身份,并填写相应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和军队学员证等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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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原件,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未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5.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现场审核时,除应提交与地方考生相一致的材料之外,还应提交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或团级以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政治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6.如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开展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审核时间、地点或方式另行通知。请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关注“河北省卫健委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通知。

五、线上缴费

(一)收费标准

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服务价格[2020]61号)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289元/人次。

(二)收费要求

河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实行网上缴费。请考生及时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考生服务端,考区复审通过后即出现“缴费”字样(见下图),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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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最终缴费成功的标志,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考生服务端中的“已缴费”为准。(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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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即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技能免考的考生不需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对于因个人原因缴费后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不予退费。

(三)注意事项

1.网上缴费由“易宝支付”缴费平台提供服务。请考生务必牢记订单号,缴费出现问题,需要拿订单号查询相关信息(银行不能查询超过3个月的订单号)。

2.易宝支付公司统一受理与缴费有关的任何问题。联系方式如下:

(1)“易宝支付在线客服” :教育 .yeepay.专升本

(2)“易宝支付”7*24小时支付热线:95070

(3)“易宝支付”客服邮箱:help@yeepay.专升本

六、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与上传材料一致。所提供材料中凡须法人、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等缺一不可。

2.所上传带教老师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包含带教老师姓名、证书编码、执业地点(应能够体现带教老师最近一次的执业机构和地点)等信息。

3.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考生,除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外尚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书。

4.凡持中专学历报考者,须上传带有清晰完整钢印的毕业证书正面照及反面照,并同时上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学历认证服务”)。

5.毕业证书编码应准确填写。如上传材料需要修订、补充等,可在“其他”栏目内上传。请考生务必在反馈通知要求的期限内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者视作审核不通过,放弃本年度考试。

6.考区资格审核为最终审核,审核结果不予修改。

7.资格审核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会有所调整,将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请考生扫描以下二维码及时关注“河北省卫健委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河北卫生考试),相关通知及要求将随时公告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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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请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在“考生服务”项下选取“绑定账号”,绑定后可在网上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成绩发布等环节收到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主动推送的提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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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公告

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月举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文件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与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9:00开始至2022年1月20日18:00结束。

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承德、沧州、廊坊、衡水社会考生考点将于1月12日9:00至1月20日18:00开放社会考生报名。

考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至28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3月21日9: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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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主动了解所报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报名系统考点公告,配合、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因当前疫情防控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相关政策要求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凡考生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接收社会考生(非考点学校在校考生)的考点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自行制定入场疫情防控政策。除全省统一的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的入场要求外,请社会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中考点公告内容,确认是否需要核酸检测报告及其有效日期。

三、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条件

考生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等级不同科目的考试。

考点学校在校考生直接在本校考点报考。社会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只能看到接收社会考生的考点,看不到其他考点。各考点根据开考级别和机位总数,设定合理的报名人数上限,考点考位报满后,不再接收考生报名。河北省各考点信息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

河北省每年组织3月、9月两次NCRE考试。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教育 .neea.edu.自考材料)点击进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项目按照相关提示完成信息填写、照片上传、交费等步骤。

(三)报名费用

一级45元;二级、三级80元;四级45元。

(四)电子照片要求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将来用于合格证书,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证件照。照片像素最小为192×144(高×宽),成像区最小为48mm×33mm(高×宽)。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 。照片文件应为JPEG格式,扩展名为jpg。照片文件大小要求:20KB-200KB。

(五)考试入场要求

凭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进入考场。有特殊疫情防控政策的考点,请考生严格遵照考点要求执行。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并保留3个月备查。

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由考点防疫副主考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多次测量仍体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级别和科目调整

(一)从9月考试起,新增二级openGauss数据库程序设计(科目代码 68)。

(二)2022年暂停三级 Linux 应用与开发技术、四级Linux应用与开发工程师等两个科目考试。2021年下半年已通过四级Linux考试的,成绩保留至2023年3月。

(三)2022 年考试大纲及教程目录见中国教育考试网。

五、考试成绩及证书

(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是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国家级考试, 教育部考试中心以等第形式公布考试结果,成绩等第共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当次考试成绩。考生对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复查申请。

(三)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在网站公布的办理日期内申请证书直邮服务,证书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直接邮寄考生。未申请证书直邮的考生证书将发放到考点,考生应留意考点公告,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件到考点领取合格证书。

六、其他注意的事项

(一)单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报3个科目,严禁考生单次考试重复报考同一科目,重复报名考试者将按照违规处理。

(二)考生姓名中不能出现空格;对于输入法无法提供的偏僻字,需用汉语拼音全拼代替。

(三)考生未能一次性完成报名时,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继续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一旦网上缴费成功,考生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或退考。

(四)同次考试考生只能在同一省级承办机构报名,不允许跨省报考,否则将按违规进行处理。

附件:1.河北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各市各考点咨询电话

2.健康情况声明书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30日

2021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石家庄考点)安排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须知

为做好2021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石家庄考点)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前组织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834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65号)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1月15-16日,考试课程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22年1月10日至1月16日期间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教育 .自考材料ipa.gov.自考材料)“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需签订应试人员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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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考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

2.考生考前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及有确诊病例所在县(区、市)旅居史。

3.考生考前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无密切接触史。

4.考生应当自考前14天起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填写纸质《考前14天健康监测登记表》,并在考试当天提供本人考前7日内和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原件(1月15-16日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提供2022年1月8日9:00以后和1月13日上午9:00以后的核酸报告;仅参加1月16日考试的考生应提供2022年1月9日9:00以后和14日9:00以后的核酸报告);“河北健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大数据行程卡”不带*号。

5.考生考前应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确保在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参加考试。

6.考生应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提前了解考站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要做好赴考期间及考试过程的个人卫生防护,提倡乘坐私家车、骑行或步行赴考,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

7.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站,预留足够时间主动配合考站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人员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保持间隔,防止拥挤聚集;考生进入考场及考试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8.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2021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石家庄考点)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体温超过37.3℃的考生经复检仍超过37.3℃。

(2)未能提供《考前14天健康监测登记表》和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河北健康码”或“大数据行程卡”之一为非绿码或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

(4)考前28日内有国(境)外旅居史。

(5)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及有确诊病例所在县(区、市)旅居史。

(6)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前21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者。

(7)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或经过健康数据对比筛查不符合参考条件的考生。

9.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0.考生准考证上不再显示座位号,考生入场后不再对号入座,由监考人员指引考生优先间隔入座。

11.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监考安排实施错峰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根据工作人员指令离场。

12.考生应认真填写纸质《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及《考前14天健康监测登记表》,并对承诺信息真实性负责,进入考场前将纸质表格交给工作人员备案。

联 系 人:孙 伟 杨丽影

联系电话:

0311-88636504/88635780

13081073339/13302193099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河北自考学历认证

附件:1.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2.考前14天健康监测登记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中医药、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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